企务公开
ENTERPRISE AFFAIRS DISCLOSURE
海峡供应链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广西贵港李练村饲料厂厂房)
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序号

租赁标的

租赁期限

(年)

每年保底租金挂牌价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武林镇李练村广西贵港集翔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建筑物及设备招租

5

120

10


1、租金计算方式:按承租方承租后年加工量分段累计计收租金,并设定保底租金。

年加工量分段累计计收租金计算方式:按承租方承租后年加工量分段累计计收租金,即为以下各段(实际加工量吨*单吨费用)之和,各段量、价为:产量10万吨(含)以内按20/吨计算,产量超过10万吨至20万吨(含)的部分按10/吨计算,产量超过20万吨的部分按5/吨计算。

①年加工量计算的租金超过保底租金时,按实际加工量计收租金;

②年加工量计算的租金未超过保底租金时,按保底租金计收。

2、租金收取及结算:按月结算收取租金。每月月底按实际加工量计算租金;若实际加工量折算租金小于保底租金,按保底租金收取;若实际加工量折算租金大于保底租金,按实际加工量计收。双方于次年1月按前一条规则最终结算上年度租金情况,多退少补。

3、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或其关联公司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国有银行履约保函人民币200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资产情况详见附件:《资产清单》。

2、租赁标的资产产权情况

广西贵港集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集翔”)于20241月取得上述资产(以下简称“贵港工厂”),3月完成资产过户手续。贵港工厂目前水、电、网络账号信息均已变更至贵港集翔名下,厂区内用水用电得到了有效保障。区内办公楼、宿舍楼均已清洁完毕,基本办公、生活设施已配套。

3、风险提示

1)由于贵港工厂闲置时间较长,目前工厂所有权人正在对工厂内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修,竞价成交后租赁标的整体交付时间将结合实际维修进度与设备试运行结果等因素确定。

2)租赁标的实际所有权人为贵港集翔,经批准由厦门海峡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招租,后续租赁协议签约主体为贵港集翔。

4、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三、租赁用途:饲料生产加工及运营。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

2、承租方或其关联公司具备饲料生产的相关资质;

3、承租方或其关联公司具备饲料生产管理经验。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租赁期内退租的,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对方人民币200万元作为补偿。双方协商一致提前退租的,根据协商结果赔偿对方一定损失。退租时,由承租方对厂内资产按照实际情况制作交接清单,并由供应链公司进行资产核对清点。

2、供应链公司有权在租赁期限内派驻安保人员/工作人员对厂内资产的使用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厂区日常运营进行监督,并有权对承租方有损标的资产利益事宜予以纠正和制止。

3、供应链公司有权将标的资产进行所有权变更、转让、抵押。

5、完成资产交接后,承租方对标的资产及经营厂区范围内所涉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并与供应链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供应链公司交付的资产,并应积极维护厂区内卫生环境。

6、承租方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租赁期间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7、供应链公司将协助承租方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变更环保、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许可等复工复产必备的文件。另外,供应链公司也将与承租方合作对厂内资产进行检查检测,安排机器设备维修、改造或更替。

8、承租方承租后在广西地区须具备销售渠道。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10、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协议》。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4年918日—2024101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412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12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2024年918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计量单位

建筑面积(M2

所楼层/总层数



1

桂(2024)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3414

成品车间

钢结构

4,143.98

1/1



2

桂(2024)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3414

主车间

钢结构

2,685.53

1-7/7



3

桂(2024)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3414

原料车间

钢结构

2,168.60

1-5/5



4

桂(2024)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3414

宿舍楼

框架

1,719.90

1-4/4



5

桂(2024)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3414

办公楼

框架

594.00

1-3/3












合计





11,312.01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序号

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计量单位

建筑面积(M2



1

绿化地面


2017/8/8

1800



2

票务室改造


2020/4/29

41.08



3

消毒通道

简易

2020/4/29

14.88



4

车辆喷淋消毒雨棚

简易

2019/10/31

256



5

散装仓雨棚

2020/10/21

118.25



6

散装仓雨棚

2021/3/18

144.17



7

成品散装仓基础

2021/5/10

144.17



8

厂区土建及道路

2017/3/3

32758.4



9

预混料车间土建及钢构


2017/11/25

m2

610



10

散装仓土建

2020/7/14

292.05



11

车棚

简易

2017/3/3

335.5



12

豆粕仓、雨棚、液压翻板

/

2021/8/31

356.59



13

洗碗棚

简易

2017/3/3

95.51



14

烘干房

钢结构

2017/3/3

66.88



15

废旧编织袋库房

钢结构

2017/3/3

60.00



16

发酵豆粕保温房

简易

2017/3/3

150.00



17

营业室

砖混

2017/3/3

19.08



18

地磅房

砖混

2017/3/3

40.28



19

门卫室

砖混

2017/3/3



20

锅炉房

钢结构

2017/3/3

63.00



21

柴房

钢结构

2017/3/3

634.68



22

机修房

钢结构

2017/3/3

107.00



23

生产区公共卫生间

砖混

2017/3/3

81.00



24

活动板房制造

简易

2017/3/3

7.20



25

26米烘干棚

钢结构

2017/3/3

130.00











合计





38,325.72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开发程度

面积(m2



1

桂(2024)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341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武林镇李练村广西贵港集翔投资有限公司院内(成品车间、原料车间)等5

工业用地

宗地红线外五通,宗地红线内已建成房屋建筑物

33,227.44



合计





33,227.44



















机器设备明细表



序号

资产类型

资产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1

其他设备

单向闸机门

1



2

其他设备

叉车电池总成

1



3

其他设备

办公沙发

3



4

其他设备

会议桌一套

1



5

其他设备

路面铺设铁板

5



6

其他设备

五金库货架

1



7

其他设备

消毒柜

3



8

其他设备

格力空调

1



9

其他设备

沙发

1



10

其他设备

海信空调

1



11

其他设备

车间空调机

2



12

其他设备

蒸饭柜

1



13

其他设备

轮胎式装载机

1



14

其他设备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15

其他设备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16

其他设备

格力空调(员工宿舍)

55



17

其他设备

格力空调(办公楼)

14



18

机器设备

托盘

1000



19

机器设备

无油空气压缩机W58-G

1



20

机器设备

超声波清洗机IP-020S

1



21

机器设备

隔膜真空泵GM-0.33A

1



22

机器设备

托盘

100



23

机器设备

发电机

1



24

机器设备

托盘200

200



25

机器设备

车辆喷淋消毒设备

1



26

机器设备

等离子切割机

1



27

机器设备

暖风机

6



28

机器设备

蒸汽流量计

1



29

机器设备

托盘

200



30

机器设备

烘干房燃油热风机

8



31

机器设备

液压升降基础

1



32

机器设备

减速机

1



33

机器设备

豆油罐

1



34

机器设备

手运搬运车

2



35

机器设备

输送机

3



36

机器设备

电焊机

1



37

机器设备

电子秤

2



38

机器设备

中控集成系统

1



39

机器设备

农业机械*固定式扦样机

1



40

机器设备

比亚迪电动叉车

1



41

机器设备

比亚迪电动叉车

1



42

机器设备

比亚迪电动叉车

1



43

机器设备

比亚迪电动叉车

1



44

机器设备

冷冻式干燥机

1



45

机器设备

机器手

1



46

机器设备

锅炉设备系统

1



47

机器设备

缝包机显示屏

1



48

机器设备

草坪机

1



49

机器设备

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机

1



50

机器设备

勇磁筒

1



51

机器设备

热风机

2



52

机器设备

过滤器

3



53

机器设备

储气罐

1



54

机器设备

振动筛

1



55

机器设备

液压翻板

1



56

机器设备

变压器设备

1



57

机器设备

全铜变压器

1



58

机器设备

减速机

1



59

机器设备

螺杆式空压机

2



60

机器设备

空压机、冷干机、储气罐

1



61

机器设备

空压机1

1



62

机器设备

无人值守地磅道闸

1



63

机器设备

100T电子地磅

1



64

机器设备

拆垛机

2



65

机器设备

燃油暖风机

1



66

机器设备

饲料脉冲除尘器

1



67

机器设备

主车间设备系统

1



68

机器设备

筒仓系统

1



69

机器设备

配料系统

1



70

机器设备

糖蜜系统

1



71

机器设备

预混料车间设备系统

1



72

机器设备

制粒机

1



73

机器设备

制粒机

1



74

机器设备

绞龙

1



75

机器设备

液压升降平台作业货梯

1



76

机器设备

成品散装仓及配套设备

1



77

机器设备

豆粕散装仓

1



78

机器设备

成品散装仓

1



79

机器设备

成品散装仓

1



80

电子设备

办公桌椅一批

14



81

电子设备

智能仓储系统

1



82

电子设备

投影仪

1



83

电子设备

中控电脑主机

4



合计

1692








































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广西贵港集翔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821MACY29H70W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一条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甲方租赁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武林镇李练村的资产。为充分利用甲乙双方各自经营优势,提高资产利用率,促进共同发展,甲、乙双方在合作共赢、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其名下场地、厂房及机器设备等资产整体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租赁资产范围

1.不动产

1.1土地使用权:甲方名下坐落于平南县武林镇李练村等5处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桂(2024)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3414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权利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660609日,使用权面积:33227.44平方米。(以下简称“贵港集翔工业用地”)

1.2房屋所有权:坐落于贵港集翔工业用地之上的建筑物,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武林镇李练村广西贵港集翔投资有限公司院内;不动产单元号:450821106204GB00002F001300015个;权利类型: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自建房;用途:工业、办公、住宅。(以下简称“贵港集翔地上建筑物”)

2.动产

2.1机器设备;

2.2电子设备;

2.3其他设备等。

3.以上不动产、动产以下统称为标的资产,标的资产具体信息和范围详见《资产清单》,甲方将前述标的资产整体出租给乙方运营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标的资产的租赁期限为X年,即从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日止。若期限届满前乙方仍需继续承租的,应于本协议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继续租赁的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四条 租赁资产的使用

1.筹备阶段

1.1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支付完毕履约保证金或出具履约保函后,双方按照资产清单,对资产进行清点,乙方确认标的资产无误后应在资产交接清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确认后取得标的资产使用权。

1.2甲方应配合乙方对标的资产原有的环评批复、消防安全批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办理变更手续,并协助乙方重新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

1.3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标的资产生产前调试及试运行。

2.运营阶段

2.1 甲方职责

2.1.1鉴于标的资产价值较高,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派驻安保人员/工作人员对标的资产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对厂区日常运营进行监督,但前述甲方行为不视为甲方对标的资产负有安全管理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并确保相关人员的安全。

2.1.2甲方应对标的资产及后续新增资产进行足额投保并作为保险受益人,在甲方申请保险赔付时乙方应予以协助。

2.2乙方职责

2.2.1完成资产交接后,乙方对标的资产及经营厂区范围内所涉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租赁期间,因标的资产导致的一切损害和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造成的风险、损害及发生的人员伤亡等不利结果),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

2.2.2租赁期间或租赁期满后甲方拟处置标的资产的,乙方拥有对标的资产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相关管理规约规定以及甲方内部审批要求。

2.2.3乙方应在每月定期向甲方发送上月经营、财务数据,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供甲方监督、检查。

3.退租机制

3.1在租赁期内,乙方或甲方因内部管理或经营生产需要,需退租的,须提前3个月通知另一方,同时,应由提出退出的一方支付给另一方人民币200万元作为补偿。

3.2租赁期间双方协商一致退租的,双方可就补偿金额另行协商,由提出退出租赁的一方按照双方最终协商一致的补偿金额支付另一方后,双方按照本条3.4项约定办理退租。

3.3租赁期满后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租的,双方应按照本条第3.4项约定办理退租手续。

3.4无论甲方或乙方何时因何原因退出租赁,应办理相关退租手续,包括不限于:由乙方对标的资产按照实际情况制作新的交接清单,并由甲方对清单内资产进行核对确认,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关资产贬损费用(若有)及其他应付费用;以及变更生产相关证件等。同时,一方应预留给另一方足够时间处置经营厂区范围内现有货物及相应资产。

第五条 资产管理机制

1.资产使用及维护

1.1本协议下所称资产维护系标的资产及后续新增资产维修及保养。

1.2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与标的资产及新增资产相关的维护、保养、检修或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3若乙方的资产维护、保养、检修或相关行为涉及固定资产改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等可能影响资产价值的情形,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4乙方应根据厂区内资产实际情况建立《资产清单》,同时应做好资产保养检修安排,建立《资产维护台账》,将保养检修记录更新至台账中,并妥善留存相关凭证、票据,配合甲方检查。

2.  新增资产管理

2.1本协议下所称的新增资产指同时满足购入金额10,000元及以上、可折旧年限2年及以上且价值可单独计量三个条件的资产。前述新增资产包括标的资产新增配件(即标的资产添附物,含对原标的资产配件进行替换)、乙方新购入可单独使用的可灵活移动资产等。

2.2乙方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购置新增资产,但购置前应向甲方书面报备资产新增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购置新增资产,新增资产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乙方购置资产备品备件的,应建立《备品备件出入库台账》备查。

3.资产监督管理

3.1甲方有权定期对标的资产及新增资产进行盘点,乙方应予以配合。

3.2甲方有权定期对标的资产、新增资产及其后续修缮、增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提供《资产清单》、《资产维护台账》、《备品备件出入库台账》及相关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采购合同、施工量清单、增值税发票等)配合甲方的检查。若因乙方管理、操作不当导致标的资产价值贬损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应资产价值赔偿相应损失。

4.资产处置

4.1租赁期间,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租赁资产范围内所有资产及乙方购置的新增资产的处分均需经过甲方同意,若因乙方擅自处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2任何一方在处置或更替资产时,双方在核实拟处置或更替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后,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4.2.1资产所有权归属甲方的资产处置或更替均需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且处置相应资产所产生的收益由甲方享有;

4.2.2资产所有权归属乙方且可移动、可单独处置的资产经甲方清点且书面确认后,由乙方自行处置;

4.3乙方购置的新增资产无法拆卸、单独处置或拆卸后会影响设备功能或减损资产价值、影响建筑物、土地或者其他设备使用及价值的,甲方有权选择按该部分资产净值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或要求乙方将替换的原所属甲方的更替部分重新安装。

4.4标的资产达到报废条件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报废处理。乙方对标的资产进行更新替换或报废的,应将原资产归还甲方或根据甲方指示妥善存放并做好登记,不得随意弃置。

4.5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或任何一方提前退租的,对于新增资产的拆除影响设备功能或减损资产价值的、新增资产不可拆除或者拆除会影响建筑物、土地或者其他设备使用及价值的情形,甲方可按照新增资产的净值进行购买。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资产。
第六条 保证金及租赁费用

1.履约保证金及履约保函

1.1为了保证标的资产安全和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应于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XXX万元履约保证金或由乙方或其关联公司提供国有银行开具的XXX万元可无条件兑付的履约保函。

1.2租赁期满且双方不再继续合作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出租赁项目的,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兑付余额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前述履约保证金及履约保函兑付金额可用以抵扣本协议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

2.租赁费用

2.1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按按工厂年加工量分段累计计收租金,并设定保底租金;当乙方年加工量折算租金超过保底租金时,甲方按实际加工量计收租金;当乙方年加工量折算租金低于保底租金时,甲方按保底租金计收。

2.2保底租金:年保底租金为人民币(大写)XXXX圆整(¥XXXX元)

2.3浮动租金的计算方法:浮动租金分段累计计算,为各段(实际加工量(吨)*单吨费用)之和。拟设定的各段量、价为:乙方年度加工量小于10万吨(含)的部分,单吨按XX元计算;年度加工量大于10万吨小于20万吨(含)的部分,单吨按XX元计算;年度加工量大于20万吨的部分,单吨按XX元计算。

3.租金结算

3.1双方按月预结算租金。双方每月月底按实际加工量计算租金;若乙方实际加工量折算租金小于XX万元,甲方按XX万元收取;若乙方实际加工量折算租金大于XX万元,甲方按实际加工量计收租金。甲方次月按照收取租金的30%开具不动产租赁增值税发票,按照收取租金的70%开具动产租赁增值税发票。

3.2双方每年年终按年生产量进行最终结算,双方书面确认,并对前期结算费用进行多退少补。

4.收款账户及开票信息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地址: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乙方开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对于乙方所做的有损标的资产利益事宜有权予以纠正和制止,且对因乙方行为产生的损失进行追偿。

1.2经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有权将标的资产进行所有权变更、转让、抵押等,但不得损害乙方使用权。

1.3甲方应协助乙方配合相关部门对标的资产进行检查。

1.4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并全面履行协议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2.乙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当爱护甲方交付的标的资产(包括不限于厂房、设备、设施等),并自行维修和保养,具体职责参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并应积极维护厂区内卫生环境。

2.2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租赁期间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并对租赁期内厂区内所有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及其他资产自行投保,若乙方未及时对前述部分足额投保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3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中应由乙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3.承诺与保证

3.1乙方保证,不得使用标的资产及后续新增资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理甲方财产,不得使标的资产离开标的资产所在厂区内;不得实施任何可能导致甲方财产被查封、冻结、扣押或导致甲方被卷入第三方纠纷的行为。

3.2乙方不得以甲方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3乙方保证妥善保管和使用标的资产,合法合规经营使用;不得实施任何可能导致标的资产价值贬损或者其他给标的资产造成损害的行为;不得在经营厂区内实施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活动。

3.4乙方明确甲方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严格遵守前述承诺与保证。乙方承诺,租赁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期间产生的成本费用、工人工资、水电费用等)、法律后果和资产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5乙方确认应以标的资产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经营,积极努力地争取国家、地方政策扶持,对于乙方根据相关政策所申请到的补贴双方按照乙方60%、甲方40%的比例进行分配。乙方应在取得相应补贴后5日内向甲方支付前述40%补贴款项。

3.6甲方确认对标的资产享有完整所有权,将配合乙方对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进行协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者实施其他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2.若乙方逾期支付租赁费用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5‰(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若乙方应返还的资产不合格被拒收,或存在资产价值贬损而乙方未及时、足额赔偿等情形,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关费用或申请赔付履约保函,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继续补足。

4.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标的资产价值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

5.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除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须承担守约方为行使本协议项下权利或者解决本协议争议而应承担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广西贵港集翔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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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租赁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职责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

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甲方应对标的资产交接之前的生产安全负责。

2.完成资产交接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作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予以纠正,对乙方人员不安全的行为予以指正。

3.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在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提供相关文件和记录。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或管理不善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未按期整改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自乙方完成标的资产交接起,乙方应对整个生产运营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2.乙方应在租赁开始前制定并提交适用于租赁资产和厂区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乙方应在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若因乙方未及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追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并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应付费用中扣除相关损失。

3.乙方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4.乙方不得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加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具备开展经营作业内容的资质,并应确保作业配备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工具、装卸工具、加工工具以及其他设备等)符合规范并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循作业规范及流程,必须服从生产经营现场管理方或收货方或其他相关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否则由乙方承担未按规范或要求操作引发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安全生产等责任)。

6.乙方应当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7.乙方应当保证与生产加工有关的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作业范围内的设备设施。乙方作业使用的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做好记录以备甲方或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8.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时通知甲方并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就相关事项接受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本协议约定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的,发生人身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行政、安全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同时,甲方因乙方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而遭受的任何处罚、损失或第三方索赔,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西贵港集翔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